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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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城市生态建设“大树进城、高价造绿”问题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城市生态建设“大树进城、高价造绿”问题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林办绿字〔2018〕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市城市生态建设“大树进城、高价造绿”问题的检查和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开展自查自检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城市生态建设“大树进城、高价造绿”问题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林业局要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迅速开展自查自检工作,确保在自治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二、确保自检全面,不遗漏。各县(区)林业局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对辖区内城市生态建设中涉及“大树进城、高价造绿”的项目进行逐项检查,确保检查全面不遗漏,杜绝弄虚作假。
三、强化督促检查工作。市林业局成立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的全市城市生态建设“大树进城、高价造绿”问题检查督导组,加强组织协调,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自治区林业厅将按每市抽查不少于20%县(市、区)的要求,适时赴各市开展核查工作。
四、做好材料上报工作。请各县(区)于4月27日前,将城市生态建设“大树进城、高价造绿”问题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上报www.288sb.com。联系人:欧洋宇,电话:2281487;电子邮箱:hcslwb@126.com。
附件:关于印发全区城市生态建设“大树进城、高价造绿”
问题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林办绿字〔2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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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