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8-05-31
《广西三匹虎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和界线确定方案》的公示
广西三匹虎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是河池地区行政公署1981年5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要很好的保护水源林区”的指示精神,在原南丹县三匹虎采育场基础上建立的河池地区三匹虎水源林保护站(河行函〔1981〕5 号),是1982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划定的水源林和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桂政发〔1982〕97 号)。200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林业系统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级别等有关问题的批复》(桂政函〔2002〕33 号),河池地区三匹虎水源林保护站才更名为广西三匹虎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明确三匹虎自然保护区为自治区级保护区。
一直以来,三匹虎保护区面积和界线尚未十分明确。为了确定其面积和界线,河池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6月委托市林业局组织林朵林场、天峨县三匹虎林场和三匹虎保护区管理处等相关单位,在尊重历史、注重现实基础上开展面积和界线工作。在编写《广西三匹虎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和界线确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过程中,征求了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旅发委、市法治办、市供电局、天峨县人民政府、南丹县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为体现更公正、公开的原则,需进一步征求公众对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意见,现将《广西三匹虎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和界线确定方案》进行公示。
确界后保护区四至边界描述如下:
东:自1006.3高地北侧冲沟处起,沿山脊往南经1042.7、1069.0、1035.0高地至1106.0高地北侧山顶,经1151.2(尖山)、1144.9(金鱼岭)、1023.5、1028.0、1005.5(灰来山)、1012.0、838.5、748.0高地,往东至646.2高地,折向南经603.0、800.5、798.0、937.2、999.5、1037.0、1092.0、1104.0、1096.8(刀里山)、1104.2、1065.1、1061.0、1058.4、1106.3高地、止于1038.2高地西南侧平缓处;
南:自东界终点起,往西经912.7高地至648.2、724.0、710.5高地至869.5(成家坡),折向西北经857.0、894.0、917.0、904.0,止于936.2高地;
西:自南界终点起,往北经964.0高地,折向东至912.0高地,再折向西北经938.0、997.5、961.0至1053.5高地东北侧,折向东经938.4、966.5、1050.5、1035.5至1075.5(林纳坡),往北经1071.0、993.0、867.5、1208.0高地,沿冲而下至1208.0高地东侧河流(石板庙),折向北沿河而上,经878.0高地至848.0高地北侧沿冲至995.2高地北侧林区公路,沿公路往西至968.0高地西南侧山脚,往北至981.0高地东侧山脊,折向西经944.0高地东侧冲沟、991.5高地西侧冲沟、1133.0、1176.0、1190.5高地,折向南经1206.0、1148.0、1097.0、959.0、1111.0、1142.5、1206.0高地,向西北经1236.0、1244.0、1252.0、1358.3高地(三匹虎),折往北经1316.0、1276.0、1234.0、1266.0高地,向东北至1222.0高地北侧,折向西经1253.5(北侧)、1216.0(北侧)、1181.0(北侧)至1060.2北侧,折回经1060.2、1138.0至1207.0(威黑坡),沿冲沟往西北至1101.0(东侧)、1080.3(东侧)、1029.5(东侧)高地,止于1009.7(南侧)高地;
北:自西界终点起,往东沿冲沟下至785.1高地,经870.1、696.0、926.4、801.0高地至河流,沿河往南经659.5高地南侧岔河,往东经695.2、734.2、800.2高地,止于东界起点。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河池林林业局将对来信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本公示期限自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7日(共7天),公示期内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www.288sb.com联系。
电话:(0778)2296435
邮箱: hcsbhk@163.com
地址:河池市拥政路6号林业大厦 邮编:547000
特此公告。
附件:1.广西三匹虎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确界范围与描述图
2.广西三匹虎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确界前后面积和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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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