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8-04-13
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和薇甘菊疫情监测普查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和薇甘菊疫情监测普查的通知》(桂林办营字〔2018〕2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普查工作,监测普查经费由各县(区)自筹。
二、监测普查结果报送要求:松材线虫病疫情春季监测普查结果于6月10日前、秋季监测普查结果于10月10日前报送。薇甘菊疫情春季监测普查结果于7月10日前、秋季监测普查结果于11月5日前报送。
三、报送方式:纸质文件盖好公章后邮寄送至河池市金城江区拥政路6号河池市森防站韦驭曦收;电子版文档请上传至广西林业有害生物信息网OA系统任务栏处。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和薇甘菊疫情监测普查的通知》(桂林办营字〔2018〕22号)
www.288sb.com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