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8-06-13
中国绿色时报6月13日报道(记者 尚文博 通讯员 聂大仓) 2017年共督查督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3341起,处理各类违法违纪人员4046人,收回林地4.5万亩,罚款(金)2.44亿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部门近日对2017年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督查督办情况汇总,并结合2018年全国森林督查工作,对督查督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提出新要求。 2017年,各专员办始终把督查督办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作为"第一职责",不断探索和创新监督手段,坚持严格督查督办、全程跟踪督办,强化案件督办跟踪问效。各专员办共督查督办案件3341起,其中批转899起、监督发现2328起、媒体曝光及信访114起,案件办结2947起,办结率88%;共处理各类违法违纪人员4046人,其中刑事处罚600人、行政处罚1911人、党纪政纪处分1535人。 统计显示,各地违法违规使用林地项目的数量继续呈上升趋势,2017年各专员办督查督办林地案件2783起,占案件总数的83%。各类违法违规使用林地面积接近4.5万亩。专员办查办的案件中涉及林木蓄积6.54万立方米,较上一年度9.16万立方米有所下降。 结合2018年全国森林督查工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通知,要求加强重点生态区域和重点案件督查督办。各专员办要加大对重点生态区域和遥感影像变化明显图斑的核实查证力度,及时发现案件线索。 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立即交由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查处,并及时开展案件督办。对毁林开垦以及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要限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森林植被。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的违法用地,要督促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破坏生态环境追责的有关要求依法问责。 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案件督查督办机制,督促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各专员办要充分发挥约谈机制、协作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对案件查办的推动作用,积极使用先进技术,加快案件查处,提高监督实效。同时,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施加压力,形成合力,督促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各专员办要创新监督举措、完善监督措施,不断探索案件督查督办的有效做法和经验,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督查督办情况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