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8-04-16
《广西林业行政许可裁量规定》解读
《广西林业行政许可裁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制定。目前主要对全区林业部门行政许可目录中有数量限制的4项许可事项的裁量原则进行了梳理和规定。特别是对于林木采伐许可,明确了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的林木采伐申请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审批。即"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条件、标准的,按申请先后顺序给予许可"。如此操作一方面避免了暗箱操作,在实际操作层面也简单易行。其次考虑了我区森林采伐限额相对充足,基本能够满足商品林采伐、更新需求,即便当年因限额不足无法当年砍伐的,次年砍伐也不会造成较大影响。同时将"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采伐的可优先安排"写入了裁量规定,从制度层面对脱贫攻坚事业做出林业部门的独有贡献。
对于没有数量限制的许可事项,《规定》明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同级政府审核公布的权力运行流程实施,使裁量基准工作与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成果实现衔接,避免造成有关许可申请材料、审批条件等内容与权力运行流程重复。
《规定》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广西林业行政许可裁量规定: http://gxly.cn/News/Info/08D5430895190F32BAF1CD83A5FF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