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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www.288sb.com贯彻落实<2018年政府
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局,局机关、森林公安局、二层各单位:
现将《www.288sb.com贯彻落实《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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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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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河政发〔2018〕1号)要求,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为确保各项政府重点工作涉林任务切实有效落实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指标
实现林业总产值230亿元;
实现林业增加值增长6%;
完成林业固定资产投资6亿元以上;
完成植树造林28万亩。
二、工作重点
(一)大力推进林业行业扶贫
1.继续抓好产业扶贫。聚焦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特色经济林、森林旅游等绿色富民产业,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村和贫困户结合森林经营管护和抚育,发展林下特色种植、养殖和食用、药用菌类培殖;推动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业,开展森林旅游助推精准扶贫,多方面增收脱贫。2018年,全市完成核桃新种补造17.1万亩,油茶新种植15万亩,油茶低改10.5万亩,板栗低改5万亩,实现林下经济产值66亿元以上。(责任领导:韦福慧,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营林科、核桃局、林改办、利用科等)
2.加大生态补偿扶贫力度。管护好现有1951万亩生态公益林,及时足额兑现2.8亿元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率达89%以上。建立健全生态护林员有偿管护机制,选聘护林员8848名,落实护林员补助资金5756万元,加强对护林员的日常管理以及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监管,确保政策资金真正落到实处,提高生态管护成效,带动3.5万多人实现山上就业、家门口脱贫。同时,积极争取更多的生态护林员指标,争取更多生态资金支持。(责任领导:韦福慧,责任科室:计财科)
3.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发展林下经济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引导组建各种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组织,积极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带动面上林下经济发展,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责任领导:田伟宏,责任科室:林改办、产业站)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林业行动
4. 继续推进林业三大百万产业。完成核桃新种5.3万亩、补造11.8万亩、补植20万亩。加强对历年种植核桃的管护,抓好30万亩核桃示范基地建设,补足基地面积,完善基础设施,确保达到建设标准。完成油茶新造林15万亩,油茶低产改造10.5万亩。实施板栗低产林改造5万亩。(责任领导:田永江,责任科室:营林科、核桃局)
5.加强产业示范创建。(1)核桃产业。重点在金城江区、凤山县各打造1个万亩核桃示范基地,优化升级凤山县现代特色林业(核桃)示范区,并对核桃系列产品进行精深加工,扩大产业链。(2)油茶产业。充分利用千亩油茶高产示范基地、农业综合开发油茶项目和现有相对连片低效油茶林改造,积极创建并申报自治区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园,其中,在罗城县和环江县各打造1个万亩高产高效油茶示范基地,并积极申报创建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林业)核心示范区;在东兰县打造相对连片2000亩以上高产标准的油茶林低产改造示范基地。(3)板栗产业。在东兰县、天峨县各打造1个2000亩以上板栗低产改造示范基地。抓好低产板栗林品种改良,进一步提质增效,结合林下养殖,打造板栗产业样板。(责任领导:田永江,责任科室:营林科、核桃局)
6.抓好林产品品牌培育。新建“产业富民”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5个,其中重点推进环江、罗城两个国家级林下经济精品示范基地。支持发展林下经济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开展林下经济产品原产地认定保护以及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的“三品一标”认定工作,推行林下经济产品森林认证,培育一批林下经济知名品牌。(责任领导:田伟宏,责任科室:林改办、产业站)
7. 加大林业投融资力度。争取中央及自治区涉林资金不少于9亿元;争取利用政策性金融资金5亿元以上。(责任领导:韦福慧,责任科室:计财科)
(三)助推美丽河池建设
8.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编制《河池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明确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并推进“创森”项目建设,抓好城市、园区、景区、道路、河流、庭院等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力争用两年的时间基本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考评指标并通过“国家级森林城市”考评验收。(责任领导:田永江,责任科室:绿化科)
9.加强林业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积极推进林业自然保护区“五化”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一是完成三匹虎保护区面积和界线的确定工作及其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加快指导推进龙滩保护区天然林大面积减少等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天峨县要尽快完成保护区基本情况调查结果,尽快制定整改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林业厅。三是加快推进木论保护区三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年内完成投资1498万元。四是加强与九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信息交流,协助协调解决九万山自然保护区维稳工作。五是强化自然保护区宣传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确保自然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责任领导:韦俊辉,责任科室:黄忠义)
10.加强湿地保护管理。一是推进都安澄江、东兰坡豪湖、南丹拉希三个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督促和指导都安澄江国家湿地公园全力以赴迎接今年的试点验收工作,确保国家级验收一次通过。督促东兰坡豪湖国家湿地公园进一步以PPP模式招商引资加快项目建设,尽快出台《坡豪湖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制定可研监测方案,完善档案管理,加快科普宣教和标识系统建设,力争2018年底自检初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二是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贯彻落实《广西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牵头编制市县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全面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各项工作。逐级分解落实现有71.53万亩湿地管控责任,开展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或湿地自然保护小区摸底,力争到2020年,每个县至少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1处以上,或设立湿地保护小区2处以上。(责任领导:韦俊辉,责任科室:黄忠义)
11.加快推进森林公园建设。加大森林公园的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进各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性开发建设。重点抓好红水河森林公园建设和凤山县凤旁林场森林公园项目申报等工作。(责任领导:韦俊辉,责任科室:黄忠义)
(四)全面深化林业改革
12.深入推进国有林场配套改革。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完成国有林场主体改革,组织开展县级自检及市级核查,积极做好迎接国家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实施好国有林场配套改革工作,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国有林场抓好改革后产业发展,增强国有林场造血功能,促进国有林场经济建设和生态建设同步发展。开展国有林场林地被侵占综合整治行动。(责任领导:韦福慧,责任科室:林场站)
13.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督促县级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按五年工作计划要求,稳步推进集体林地林权证“查缺补漏”和林权不动产登记工作。启动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试点,每个县(区)完成1-2个乡镇试点,全市完成旧证查缺补漏纠错和新证发放257万亩以上。推进东兰县“三权分置”试点工作。完成政策性森林保险投保2356万亩,新增林权抵押贷款2亿元以上。大力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适度规模经营,建立有序流转的林权交易制度。(责任领导:田伟宏,责任科室:林改办)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任务分解落实
各责任科室要对照方案内容及时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县(区),各县(区)林业部门要认真对照分解任务按时按质按量抓好落实。各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二)加强督查整改
各责任科室要按月督查各县(区)工作进度,并将全市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及下步推进措施报局办公室汇总。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按季度开展全面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